胡佳难逃牢狱之灾

胡佳,中国的艾滋病防治活动家和博客作家,于日前被北京市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和诽谤罪判处3年半监禁。在他的博客中,曾经借即将举行的北京奥运会来批评中国的人权纪录。

中国司法部门此次高调宣判胡佳的罪状印证了人权活动人士所担心的一件事,那便是奥运会非但无助于改善中国的人权纪录,反而可能助长中国政府对异见人士的打压。

周四对胡佳的宣判,恰逢国际奥委会(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在北京召开会议,完成对北京市奥运准备工作的检查之际。

多年以来,压制异见人士已经成为中国的一种传统。然而恰恰是北京自己在当年申奥时便曾承诺要借奥运会改善人权状况。2001年申奥时,时任北京副市长的刘敬民表示,我们不但希望通过申奥促进北京市的发展,还要促进包括民主和人权在内的社会发展。

国际奥委会北京奥运会协调委员会主席维尔布鲁根(Hein Verbruggen)周四在北京讲话时表示,国际奥委会不是政治组织,这一点无须讳言。我们不该将政治话题挂在嘴边。他表示,胡佳的事情是中国的法治问题。在体育与政治之间要坚决的划清界限。

美国国务卿赖斯(Condoleezza Rice)在2月份曾呼吁中国释放胡佳,并称对胡佳的指控是“莫须有”。赖斯周四在罗马尼亚参加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峰会时向记者表示,“胡佳被判入狱深深的刺痛了美国。因为这正是美国一直在奉劝中国的,如此行事既不利于改善人权,也不利于完善法治,而且实际上对中国政府也没有好处。”

大赦国际(Amnesty International)和其他人权组织指出,近期发生的一系列拘禁事件证明中国加大了对抨击政府和奥运会行为的打击力度。3月24日,另一位人权活动人士杨春林也以颠覆国家罪而被判处5年监禁。他去年曾策划一项名为“我们要人权,不要奥运”的请愿活动。今年2月,胡佳的好友、维权律师滕彪被警方拘留两日后释放,他被警告不要再发表将人权问题同奥运会联系起来的文章。

中国政府矢口否认在奥运会前对不同政见者进行清洗。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称,“我们不能接受这些指责。中国不会因为举办奥运会就不实行法治。希望有关国家和组织能尊重中国的法制。”

胡佳入狱之所以引起各人权组织的高度关注,是因为他在披露中国异见人士及他们的支持者所受迫害方面发挥的作用。通过谷歌(Google)邮箱、摄像机和 Skype网络电话,34岁的胡佳扮演着民间记者的角色,小心翼翼的将中国警方对异见人士进行的骚扰、虐待和拘禁纪录下来。

2007年4月,当胡佳被软禁在家中时,他还继续在博客上发表文章和与外界联系。去年11月,他通过互联网向欧盟议会就中国的人权纪录作证。而此举让他入围萨克洛夫奖(Sakharov Prize)的最终候选人名单。萨克洛夫奖是欧盟议会颁发的人权奖项。

在去年12月胡佳被警方逮捕之前,他已经被软禁在家两百多天。1个月后,他被正式起诉。他在狱中通知律师,并没有受到虐待,但被审问了十几次,每次审讯的时间在6到14个小时。

3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胡佳案举行了非公开的审理,胡佳在庭上进行了无罪辩护。开庭时间距他被捕不到90天,与中国审理异见人士的进程一致。大赦国际对此表示关注,因为胡佳的律师只有不到30分钟的辩护时间,并多次被法官打断。

新华社周四的报导引用了胡佳的判决书中称,胡佳先后在境外网站发表两篇文章,恶意造谣、诽谤及煽动,妄图达到颠覆中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这两篇涉案文章分别题为《十七大之前中国政法系统大范围制造恐怖气氛》和《一国不需要两制》。

胡佳的妻子曾金燕表示,难以接受判决结果。曾金燕目前也被软禁在家中,身边还有她与胡佳四个月大的孩子。

胡佳的律师李方平称,我们相信胡佳是完全无罪的。无法接受判决结果。

维权律师滕彪表示,其好友胡佳并未从事任何犯罪活动。他的所作所为是这个社会非常需要的。他的行为应该受到人民称颂。
转载至华尔街日报

评论

秋色天空说…
奇怪了,现在解封了吗?
匿名说…
为胡佳加油 为一切为中国民主自由的革命斗士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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