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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区别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都是保障第三者人和物,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根据规定,车辆必须投保交强险,那么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又有什么区别呢? 第一,交强险遵循无过错原则。交强险只分有责和无责。有责可以赔最高限额,无责可赔有责限额下20%;第三者责任险不同,有责任轻重之分,其中全责 100%,主责70%,同责50%,次责30%,无责0%。而且如果没有投保不计免赔险的话,还要扣除事故责任免赔率,扣除后的赔付比例为:全责85%,主责90%,同责92%,次责95%。   第二,交强险无免赔率、免赔额;第三者责任险有免赔事项、免赔率。所以交强险保障范围超过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交强险保障限额全国统一,最大保障范围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共计6万元。而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保额可达1000万。   第四,交强险包含精神损失费赔偿,但是第三者责任险,精神损失险则作为附加险。交强险中对于精神损失费的赔付包含在5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中。   由于交强险是强制性购买的险种,价格和保费相对较低。如果意外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较大,单凭交强险无法弥补所有损失,投保人就要自己承担一定费用。如果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则可大大减轻赔偿负担。   针对精神损失费的赔偿,由于受到限额规定,交强险实际上可用于赔付精神损失的金额不会很高,希望获得这方面保障的投保人可以选择购买第三者责任险附加精神损失险。

车险---如何投保车损险

前段时间我去了一家保险公司上班,两月让我学到了无数的东西也看到了这当中的无数猫腻。进去就是半月的培训,话术---一整套早已编好的台词,来应对车主们的疑问。在这里我会不断的把我所知的保险知识与购买技巧记录下来,希望对各位网友有所帮助. 如何投保车损险:要足额投保,其实保险公司所说的“新车购置价”,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被保险机动车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而不是车主自己买车时的新车购置价。在保险界,这种投保方式一般被认为是“足额投保”,当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将按实际损失进行足额赔偿,但当车辆发生全部毁损时,保险公司只按车辆的实际价值(折旧后的值)赔偿。所以进行投保时千万不要因为贪便宜而被某些业务员给忽悠了,不过也不要把实际价值是10万的做20万元投保,一旦发生损失,你也最多只能从保险公司获得10万元的保险赔偿,而另外10万元保额的保费相当于白浪费。 购买车损时,一般车主都无法找到自己爱车在当前市场上的价格,所以购买车损时,可多看几家保险公司报价。因为很多保险公司都有车主们的资料,在报价时就会告诉车主今年的车损价值,然后跟另几家保险公司对比看是否一致。

从案例看信用卡诈骗罪的特征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毕业设计 从案例看信用卡诈骗罪的特征 从案例看信用卡诈骗罪的特征 国际金融 05 ( 1 )班 陈相如 指导教师 孙 颖 毛强华 内容摘要 :作为一种非现金支付的交易工具,信用卡对国人的消费习惯产生深刻的影响的同时,逐步确立了其作为新兴支付工具的主导地位。然而,伴随着我国信用卡事业的不断发展,信用卡业务存在的一些风险点也逐渐显现出来,信用卡诈骗就是其中最为严重的问题。目前,我国法律关于信用卡诈骗的规定还很不完善,尤其是在认定某一行为是否是信用卡诈骗的问题上存在着诸多漏洞,为犯罪分子提供可趁之机。本文以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概念入手,就信用卡犯罪特征进行深入分析,包括主体特征、主观特征和客体特征等,并结合案例,提出笔者的观点,以期能对认定信用卡诈骗活动有所帮助。 关键词 :信用卡 信用卡诈骗 信用卡诈骗罪的特征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概念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概念 刑法第 196 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而利用信用卡,一般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而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处罚 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如果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 196 条还规定:“有下列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能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元以上五十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1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 2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 3 )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 4 )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